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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下面的文字,完成1~3題。現在我國的法學教育出現了法學院*設定越來越細的新情況,把原來一個法學院拆分為民...

練習題7.01K

問題詳情:

閱讀下面的文字,完成1~3題。現在我國的法學教育出現了法學院*設定越來越細的新情況,把原來一個法學院拆分為民...

閱讀下面的文字,完成1~3題。

現在我國的法學教育出現了法學院*設定越來越細的新情況,把原來一個法學院拆分為民商法學院、經濟法學院、法律學院、行政法學院、*法學院、刑事偵查學院等等。這樣的設定所培養的學生很難避免知識領域不夠廣泛的弊端,教師長期在這樣的*分工下從事教學和研究,也很難避免學術視野愈來愈狹窄的缺陷。

著名法學家楊兆龍教授,在《新法學》月刊1948年第1期上發表了《法學界的貧乏》一文,他在文章中指出:*學法律的人最容易犯兩種毛病。一是對於與法學有關的非法學科目缺乏必要的瞭解。經濟學、社會學、心理學、*學、歷史學、哲學、倫理學等與法學都有密切的關係,由於時間與精力的限制,我們當然不能希望各個學法之士對於這些科目都有相當研究,但一個*的法學家至少應該對與他的法律*有關的幾種科目有適度的認識。二是對於法學科目僅有區域性的研究。法律的分門別類,本為研究之方便,並不是彼此間有何嚴格的界限存在而各自*。學法之人應該對於整套法律有全面的認識。

楊兆龍先生對20世紀40年代法學界的批評,至今仍有借鑑意義。由於目前法學教育分工過細,楊先生過去批評的“法學界的貧乏”更有可能愈來愈嚴重。20世紀以來的社會發展變化已要求在學科分工基礎上培養法學通家,即古今通、中外通、交叉通、名實通等。所謂“古今通”,就是要打通中華法系到今日*依法治國的隧道,尋求*法治的歷史脈絡。所謂“中外通”,就是要進行*和西歐法治的比較研究,通過比較,試圖弄清楚*和西歐的法治究竟是一種文明型別的差異,還是一種發展階段的差異。而且,西歐的歷史在世界範圍才是特殊的,希臘羅馬那樣的奴隸制社會,在其他地方找不到;西歐中世紀采邑分封制、城市制度和教權、王權二元並立制度,在其他地方找不到;西歐資本主義社會從封建母體里正常“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的道路,在其他地方也很難找到。正是因為如此,近代複製西歐模式的發展*家,能夠富強起來、躋身於已開發國家的成功者甚少。所謂“交叉通”,就是打通法學與其緊密相關的經濟學、*學、宗教學、倫理學、歷史學等隧道。所謂“名實通”,這裡的“名”指理論,“實”指實際。“名實通”就是強調要從實踐中提升理論。西方法學總體上給人一種重視邏輯假設、忽略歷史論*的感覺。

因此,我覺得我們應該借鑑史學家“通古今之變,究天人之際”“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辨章學術,考鏡源流”的研究精神,把歷史和邏輯相統一,對那些不能被歷史*的邏輯假設,雖不能輕易否定,但也不能盲目推崇,只能把其視為一種理念,而非歷史事實。從實踐中提升理論,比邏輯推理更可靠一些。

(摘編自2016年12月19日《*日報》)

1.下列關於原文內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確的一項是(  )

A.目前我國法學院*設定越來越細,其弊端已現,顯然不適應現代社會迅猛發展的要求。

B.當今法學教育分工過細,會使培養的學生知識領域不廣泛,教師也很難避免學術視野狹窄的缺陷。

C.法律的分門別類,原本為研究之方便,某種程度上也是因為彼此間有嚴格的界限存在而各自*。

D.近代複製西歐模式的發展*家,很少能富強起來,原因是重視理論假設、忽略實踐論*。

2.下列對原文論*的相關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

A.我國法學教育出現了法學院*設定越來越細的新情況,針對這一新問題,作者在文章開篇就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

B.文章在論*中引楊兆龍教授的《法學界的貧乏》一文,意在闡明學法之人應對於整套法律有全面的認識,不能管窺蠡測。

C.對於法學教育分工過細,文章先指出現狀,接著引楊教授的文章分析,最後指出應適應社會發展變化,在學科分工基礎上培養法學通家。

D.文章在分析社會發展變化要求在學科分工基礎上培養法學通家這一觀點時,對“古今通”“中外通”“交叉通”“名實通”,都做了詳細分析。

3.根據原文內容,下列說法不正確的一項是(  )

A.所謂“古今通”就是指要尋求*法治的歷史脈絡,就是要通曉*古今法治的聯絡,把握法治發展變化的規律。

B.我們希望每個學法之士對經濟學、社會學、心理學、*學、歷史學等與法學有密切關係的學科,都應有一定研究。

C.楊兆龍教授的《法學界的貧乏》,對今天缺乏與法學有關的非法學科目瞭解或僅研究法學區域性的學法之人,仍有借鑑意義。

D.“通古今之變,究天人之際”“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等的研究精神是應該借鑑的把歷史和邏輯相統一的史學家精神。

【回答】

1.A

解析:B項,“不廣泛”應為“不夠廣泛”。C項,“彼此間有嚴格的界限”應為“並不是彼此間有何嚴格的界限”。D項,因果關係未必成立,近代複製西歐模式的發展*家,很少能富強起來的事例是說明不能結合本國實際而照搬外國做法的害處,即不能“中外通”的害處。

2.D

解析:D項,文中只是對“中外通”的分析解釋比較詳細。

3.B

解析:B項,與原文“我們當然不能希望各個學法之士對於這些科目都有相當研究,但一個*的法學家至少應該對與他的法律*有關的幾種科目有適度的認識”意思不符。

知識點:論述類文字閱讀

題型:現代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