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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列小題。何鑑,字世光,浙*新昌人。成化五年進士。授宜興知縣。徵拜御史,巡宣府、大同。劾...

練習題1.8W

問題詳情:

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列小題。何鑑,字世光,浙*新昌人。成化五年進士。授宜興知縣。徵拜御史,巡宣府、大同。劾...

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列小題。

何鑑,字世光,浙*新昌人。成化五年進士。授宜興知縣。徵拜御史,巡宣府、大同。劾巡撫鄭寧以下數十人不職,按裨將孟璽等罪。還巡太倉。總督太監卒犯法,逮治之,為所構,下錦衣獄。得釋,再按*北。鳳陽皇陵所在,近境取寸木法皆死,陵*多倚禁虐民。鑑請以山麓為限,他樵採勿禁,遂著為令。出為河南知府。振累歲飢,條行荒政十事。歷四川左、右布政使。弘治六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南,兼理杭、嘉、湖三府稅糧。蘇、鬆水災,用便宜發漕米十五萬石振之。與侍郎徐貫疏吳淞、白茆諸渠,洩水入海,水患以除。復巡撫山東,遷刑部侍郎。母憂去。*年還朝。時承平久,生齒日繁。孝宗覽天下戶籍數乃視國初反減,咎所司溺職,欲釐正之。敕鑑以故官兼左僉都御史往河南、湖廣、陝西閱實戶口。因疏善後十事及*民利病以聞。會孝宗已崩,武宗悉採納之。正德二年拜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鑑前撫*南,嘗按千戶張文冕罪文冕亡去至是構於劉瑾而瑾亦慊鑑不與通遂坐以事連罰米貧不能償奏訴獲免。六年正月,召為刑部尚書。八年,宣府送迤北降人脫脫太等至京,命充御馬監勇士。鑑等上言:“今使降人出入禁中,假寵逾分,且生慢侮。萬一北寇聞之,潛使黠賊偽降,以為間諜,寧不為將來患哉?”帝不聽。寧王宸濠謀復護衛,鑑力遏之。都督白玉以失事罷,厚賄豹房諸倖臣求復,鑑執不從。諸倖臣嗾詗事者發鑑家僮取將校金錢,言官遂交章劾鑑,致仕去。閱九年卒,年八十。

(選自《明史·何鑑傳》,有刪改)

13.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

A. 嘗按千戶張文冕/罪文冕亡去至/是構於劉瑾/而瑾亦慊鑑不與/通遂坐以事連/罰米貧不能/償奏訴獲免/

B. 嘗按千戶張文冕罪/文冕亡去/至是構於劉瑾/而瑾亦慊鑑不與通/遂坐以事連/罰米貧不能償/奏訴獲免/

C. 嘗按千戶張文冕/罪文冕亡去至/是構於劉瑾/而瑾亦慊鑑不與/通遂坐以事連罰米/貧不能/償奏訴獲免/

D. 嘗按千戶張文冕罪/文冕亡去/至是構於劉瑾/而瑾亦慊鑑不與通/遂坐以事連罰米/貧不能償/奏訴獲免/

14.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   )

A. 御史,職官名,秦以前指史官,明清時指主管糾察的官吏。

B. 荒政,遇到災荒時,朝廷制定的為應付災荒而採取的賑災對策。

C. 生齒,古時嬰兒長出乳齒後才登入戶籍,特指剛出生的嬰兒。

D. 豹房,明朝在京城內設定的蓄養猛獸以供皇帝玩樂的地方。

15.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

A. 何鑑恪盡職守,嚴格執法。何鑑巡視宣府、大同時查辦了巡撫鄭寧的副將孟璽等人的罪行,巡撫太倉時逮捕並法辦了違法法令的總督太監卒。

B. 何鑑一心為公,關心民生。蘇、鬆發生水災,何鑑開倉發放漕糧賑災,後與侍郎徐貫一起疏通吳淞、白茆一帶的許多水渠,消除此地水患。

C. 何鑑做事認真,皇帝認可。孝宗發現戶籍數減少,就令何鑑核查,後來何鑑上書陳述對瞞報戶籍的*民的處理意見,朝廷認可。

D. 何鑑不畏權勢,遭遇*劾。寧王朱宸濠想恢復護衛的職務、因瀆職罷官的都督白玉想恢復官職,何鑑都堅決阻止,因為小人作祟,後被諫官*劾。

16.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

(1)鳳陽皇陵所在,近境取寸木法皆死,陵*多倚禁虐民。

(2)萬一北寇聞之,潛使黠賊偽降,以為間諜,寧不為將來患哉?

【回答】

13.D

14.B

15.C

16.(1)鳳陽是皇陵所在地,若就近砍伐一寸樹木,依據法律都應處死,護衛皇陵的士兵多依仗法律禁令殘害百姓。(2)萬一北方敵寇聽說這件事,暗中派狡猾的賊寇假裝降服,以此來充當間諜,不就成了將來的禍患了嗎?

【解析】

13.試題分析:“罪”作“按”的賓語,“至是”時間變化,斷開,“不與通”“罰米”一個詞語,不要斷開。

點睛:文言斷句的題目,注意一些常見的標誌*的虛詞,注意結構的對稱,這是基礎,一般考核較少,大多集中在人稱的轉換和在句中充當的成分,還要注意一個事件不要強行斷開,不然句子就會支離破碎,相反兩個事件句子再短,也要斷開。選擇題答題時注意選項的對比,然後結合文意進行分析。此題“罪”作“按”的賓語,“至是”時間變化,斷開,“不與通”“罰米”一個詞語,不要斷開。

14.試題分析:古代在遇到荒年時所採取的救濟措施。

15.試題分析:原文“善後十事及*民利病”,不是“陳述對瞞報戶籍的*民的處理意見”。

16.試題分析:注意重點詞語“所在”“法”“倚”“潛”“以為”“寧”“不為”和判斷句的翻譯。

參考譯文:

何鑑,字世光,浙*新昌人。考中成化五年進士,任命為宜興知縣。徵召進京任命為御史,巡按宣府、大同。*劾巡撫鄭寧以下數十人不稱職,並查辦副將孟璽等人的罪行。回京後又巡按太倉。總督太監卒犯法,何鑑將他逮捕並治罪,被他誣告陷害,被關入錦衣監獄。得到釋放後,又巡察*北。鳳陽是皇陵所在地,若就近砍伐一寸樹木,依據法律都應處死,護衛皇陵的士兵多依仗法律禁令殘害百姓。何鑑請求以山腳為界限,別處打柴採摘不受限制,於是制定法令。出任河南知府,賑濟多年的饑荒,頒佈實施十項政策措施。歷任四川左、右布政使。弘治六年,以右副都御史的名義巡撫*南,併兼管杭、嘉、湖三府的稅糧。蘇、鬆發生水災,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斷,開倉發放十五萬石漕糧賑災。同侍郎徐貫一起疏通吳淞、白茆一帶的許多水渠,排水入海,消除了水患。又巡撫山東,升任為刑部侍郎。因母喪離職。弘治*年,回朝。

當時社會太平已久,人口日益增加。孝宗檢視天下戶籍數比建國初期反而減少了,便歸罪於主管官吏瀆職,決心加以整治查辦。命令何鑑以原任官職兼任左僉都御史前往河南、湖廣、陝西核查戶口。何鑑於是上書陳述善後處理的十個問題和*民的利益與疾苦。適逢孝宗駕崩,武宗全部採納了這些建議。正德二年任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何鑑先前巡撫*南,曾見查辦千戶張文冕的罪行,張文冕畏罪逃走。到這時,張文冕向劉瑾誣陷何鑑,而劉瑾也恨何鑑不與他通好,於是因事判何鑑罪被罰米。因為家中貧困無力抵償,上奏申訴,得以免罰。正德六年正月,召任刑部尚書。八年,宣府*押送迤北降人脫脫太等抵達京城,皇帝命令充當御馬監勇士。何鑑等進言說:“現在讓投降的人出入宮禁,依仗寵幸超越本分,將產生傲慢輕侮之心。萬一北方敵寇聽說這件事,暗中派狡猾的賊寇假裝降服,充當間諜,不就成了將來的禍患了嗎?”皇帝不聽從。寧王朱宸濠*謀恢復護衛的職務,何鑑極力阻止。都督白玉因為瀆職而罷免官職,就重金賄賂豹房寵臣以求恢復官職,何鑑堅決不聽從。於是眾寵幸的小臣教唆刺探情況的人揭發何鑑的家僮收取將校的金錢,諫官於是紛紛上奏*劾何鑑,何鑑辭官而去。過了九年去世,終年八十歲。

知識點:人物傳記類

題型:文言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