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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各題。詹鼎傳【明】方孝孺詹鼎,字國器,寧海人也。其家素賤,父鬻餅市中,而舍縣之大家。...

練習題9.8K

問題詳情:

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各題。詹鼎傳【明】方孝孺詹鼎,字國器,寧海人也。其家素賤,父鬻餅市中,而舍縣之大家。...

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各題。

詹鼎傳

【明】方孝孺

詹鼎,字國器,寧海人也。其家素賤,父鬻餅市中,而舍縣之大家。大家推吳氏最豪貴,舍其家,生鼎。鼎生六七年,不與市中兒嬉敖,獨喜遊學館,聽人讀書,歸,輒能言諸生所誦。吳氏愛之,謂其父令兒讀書。鼎欣然,其父獨不肯,罵曰:“吾故市人家,生子而能業,吾業不廢足矣,奈何從儒生遊也?”然鼎每自課習,夜坐餅灶下,誦不休。其父見其志不可奪,遣之讀書。逾年,盡通其師所能,師辭之。時吳氏家延師儒,鼎就學,吳氏亦子育之,使學。未數年,吳氏子無能與鼎談者,其師去,鼎遂為吳氏諸子師。

元末方國珍起海上,不能制,以重位授之。國珍開府【注】慶元,求士為己用。國珍聞鼎有才,以計獲之。鼎為所獲,無奈,因為之盡力,為其府都事,有廉名。國珍弟平章事,有人犯法,屬鼎治,鼎論如法,平章之妻受賕,請於鼎。持不可,曰:“今方氏欲舉大謀,當用天下賢士,一心守法,曷使婦人得預事乎?”不許。妻怒,譖之,系鼎獄,半載乃釋。

復起,為上虞。上虞與偽吳王張士誠地相錯,*吏貴臣甚眾,以鼎儒生,不習邊事,屢違約。鼎會眾於庭引一驛丞責以不奉公斬之在庭者皆股慄膝行請罪膝屈久不能起乃罷。後雖元帥、萬夫長有所陳說,皆長跪以言,不敢舉目視其面。鼎臨事有才,簡牘滿前,須臾而決。

至正末,我兵臨慶元城下,國珍懼,乘樓船遁於海。上怒,欲舉兵誅之。莫為計,鼎為草表謝,辭甚恭而辯。上讀表,曰:“孰謂方氏無人哉?是可以活其命矣。”乃赦,不問。更以國珍為右丞,鼎亦召至京師。

時河南行省缺郎中,吏部*鼎為之。丞相曰:“吾同事,以鼎才不可使外也。”待半歲,除留守都衛經歷,改刑部郎中、刑部佐僚。未完,有司請除吏。丞相曰:“刑部有詹鼎在,勝百輩。”其見稱如此。鼎在刑部,一以寬仁行法,威聲不起,而人皆樂其不苛刻。會大都督府受賂,除*吏,事發,誣鼎有贓。御史覆鼎,鼎言在留守時所養孤甥來省,恐有之,鼎誠不知。御史曰:“法貴殺有名。”卒誅鼎,與百餘人皆死。

(選自《遜志齋集》,有刪改)

【注】開府:古代指高階官員成立府署,選置僚屬。

12. 對下列句子中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A.而舍縣之大家                 舍:寄居

B.其父見其志不可奪           奪:改變

C.時吳氏家延師儒              延:迎接

D.屬鼎治鼎論如法              屬:交付

13.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A.鼎會眾於庭,引一驛丞,責以不奉公,斬之。在庭者皆股慄,膝行請罪,膝屈久不能起,乃罷。

B.鼎會眾、於庭引一驛丞,責以不奉,公斬之。在庭者,皆股慄膝行。請罪膝屈,久不能起,乃罷。

C.鼎會眾、於庭引一驛丞,責以不奉,公斬之。在庭者皆股慄,膝行請罪,膝屈久不能起,乃罷。

D.鼎會眾於庭,引一驛丞,責以不奉,公斬之。在庭者皆股慄,膝行請罪膝屈久,不能起乃罷。

14. 對原文有關內容的理解和分析,下列表述不正確的一項是 

A.詹鼎出身微賤,從小酷愛學習,開始遭到父親的反對,但苦學不輟,使父親的態度發生轉變,又得到與吳氏諸子一同從師學習的機會,後成為吳氏諸子的老師。

B.詹鼎被方國珍用計擒獲,不得已做了方國珍府都事。平章之妻受賄*求情,詹鼎堅持秉公執法,後遭平章妻誣陷,身陷牢獄,半年後才被釋放。

C.詹鼎在上虞時,*吏貴臣認為他不熟悉邊疆事務,多次違反紀律。為整肅紀律,詹鼎以不奉公的罪名殺了一名驛丞,使部署人人畏懼,從而樹立了權威。

D.詹鼎曾任上虞制、河南行省郎中、留守都衛經歷、刑部侍郎、刑部佐僚等職。他在刑部任職時,適逢大都督府受賄案敗露,被人誣陷貪贓,後被處死。

15.把文言文閱讀材料中加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吾故市人家,生子而能業,吾業不廢足矣,奈何從儒生遊也?(5分)

(2)上讀表,曰:“孰謂方氏無人哉?是可以活其命矣。”乃赦,不問。(5分)

【回答】

12.C

13.A

14.D

15.(1)我們本是商人之家,生養兒子能夠繼承我的手藝,我的手藝不廢棄就行了,(你)怎麼能跟讀書人交往呢?(2)皇帝讀了奏表,說:“誰說方國珍沒有人才呢?這就可以讓他活命了。”於是赦免了方國珍,不再問罪。

【解析】

12.

 試題分析: “延”字在此處並非“迎接”之意,國中教材《桃花源記》中有“餘人各復延至其家,皆出酒食”,此處的“延”即為“延請,邀請”之意。

考點:理解常見文言實詞在文中的含義和用法。能力層級為理解B。

13.

 試題分析:文言文中,一些語氣詞和連詞的前後,往往是該斷句的地方。“夫、惟、蓋、凡、竊、請、敬”等發語詞和表敬副詞,經常出現在句首;而“乎、哉、也、矣、歟、焉”等語氣詞經常出現在句尾;而“以、於、為、而、則”等連詞經常出現在句中。根據這些特點,有助於斷句。

    考點:理解與現代漢語不同的句式和用法。能力層級為理解B。

14.

 試題分析:D項,詹鼎曾任“河南行省郎中”錯,詹鼎並未擔任河南行省郎中,原文“時河南行省缺郎中,吏部*鼎為之。丞相曰:‘吾同事,以鼎才不可使外也。’”吏部的確是想讓詹鼎去的,但丞相說以詹鼎這樣的才能,是不應該外派的。半年之後,相繼擔任“留守都衛經歷,改刑部郎中、刑部佐寮”等職。

考點:篩選文中的資訊。能力層級為C。

15.

 試題分析:(1)句重點把握關鍵詞:“故”,本來;“市”,買賣貨物,可翻譯為“做生意”; “業”,名詞活用作動詞,繼承手藝;“廢”廢棄;“遊”,交往(2)重點把握:“孰謂”,誰說; “是”,指示代詞,這;“活”讓…活命;“問”,審訊、追究。

考點:理解並翻譯文中的句子。能力層級為理解B。

【參考譯文】

詹鼎,字國器,寧海人。他們家族向來貧窮,父親在街市賣餅為業,租本邑豪富之家為舍。本邑豪富之家數吳氏最豪貴,就寄居在他家,(並在那裡)生下了詹鼎。詹鼎六七歲時,不(喜)與街市兒童嬉遊,只愛上學館,聽人讀書,回到家,就能複述諸生所誦讀的內容。吳氏愛其聰敏,勸詹鼎之父使詹鼎到學館讀書。詹鼎高興極了,其父唯獨不應允,罵道:“我們本是商人之家,生養兒子能夠繼承我的手藝,我的手藝不廢棄就行了,(你)怎麼能給讀書人交往呢?”。但詹鼎常常獨自學習,夜晚就在餅灶之下捧書誦讀不止。他的父親見他的志向不改變,就送他去讀書了。一年之後,盡通其師之學,老師辭去。那時吳家聘請老師教授自己的孩子,詹鼎就從學於吳家,吳家也把他當做自己的孩子那樣撫育。不到幾年,吳氏子弟的學問無人能及詹鼎,老師辭歸,詹鼎於是就被成為吳氏諸子的老師。

元末,方國珍起兵海上,朝廷不能節制他,不得不授給他很高的官位。方國珍成立府署,選置人才為己所用,聽說詹鼎有才,就用計把他捉來。詹鼎被捉來後,沒有辦法,就替方國珍做事,做了他的府都事,有廉潔的名聲。方國珍的弟弟擔任平章,有人犯法,交給詹鼎治罪,詹鼎就依法判了罪,平章的妻子受了賄賂,向詹鼎求情。詹鼎堅持判決沒有應允。平章的妻子大怒,就誣告詹鼎,把詹鼎關進了監牢,半年後才被釋放出來。

後來再次被起用,管理上虞這個地方。上虞和偽吳王張士誠的地盤相互交錯接壤,高階的*官、官吏很多,他們認為詹鼎是讀書人,不懂*旅事,屢次怠慢不守約定。詹鼎在庭中*眾官員,拉一驛丞上來,責責備他不奉公守法,斬殺了他。在庭中的眾官員都嚇得兩腿打戰,跪倒請罪,直到膝蓋彎曲得太久不能站起,才算完。後來即使是元帥、萬夫長在陳說事情的時候,也都長跪著稟報,不敢抬頭看詹鼎的臉。詹鼎處理事情很有才能,即使公文鋪滿了面前的公案,一會兒就完成了。

至正末年,我朝(明朝)*隊進攻到了慶元城下。方國珍害怕,就乘大船逃到海上。皇上大怒,打算派兵誅殺他。方國珍(走投無路)無計可施。詹鼎就替他寫了表章謝罪。言辭謙恭而辯(軟中有硬)。太祖讀表後嘆道:“誰說方國珍沒有人才?這就可以讓他活命了。”於是赦免了方國珍,不再問罪。就召方國珍入見,封為右丞。詹鼎亦被召至京師。

時河南行省缺郎中,吏部建議詹鼎任職。丞相說:“我和他一同做事,(知道)憑詹鼎的才能不能讓他到朝外任職。”過了半年,被任命為留守都衛經歷,(後來)又改任刑部郎中、刑部佐僚。任期未完,主管官員奏請減除刑部屬官。丞相說:“刑部有詹鼎在,勝過一百個人。”他的才能被稱讚到如此地步。詹鼎在職時,一直是以寬仁執行法令,沒有令人生畏的威名,人們都樂於其不苛刻。碰到大都督府受賄任命官吏。事情敗露,誣陷詹鼎收受了髒款。御史審問詹鼎,詹鼎說在留守時他所收養的外甥來行省時,可能有受賄的事,我實在不知情啊。御史說:“執行法令貴在殺有名氣的人。”最終處死了詹鼎等一百餘人。

知識點:人物傳記類

題型:文言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