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文屋

位置:首頁 > 造句 > 

“聯邦貿易委員會法”造句,怎麼用聯邦貿易委員會法造句

造句1.31W
聯邦貿易委員會法造句

最常見的是那些遵循1914年《聯邦貿易委員會法》確立的程式模式:行政機關的裁定成為終結決定後,有利害關係的個人可向聯邦上訴法院提起復審的請求。

聯邦貿易委員會法》第五條宣佈“不公平的競爭手段”為非法,但並未對所謂的“不公平”下確切的定議。

反托拉斯當局對適用於謝爾曼法和聯邦貿易委員會法規制下的掠奪*定價的指控採同一標準以評估關於此類價格歧視行為的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