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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習題2.04W

問題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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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題。

謝弘微,陳郡陽夏人也,父恩,武昌太守。從叔峻,司空琰第二子也,無後,以弘微為嗣,弘微本名密,犯所繼內諱,故以字行。童幼時精神端審時然後言所繼叔父混名知人見而異之謂思目此兒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弘微家素貧儉,而所繼豐泰,唯受書數千卷,遣財祿秩,一不關豫。

混風格高峻,少所交納,唯與族子靈運、瞻、翟、弘微並以文義賞會,嘗共宴處,居在烏衣巷,故謂之烏衣之遊。瞻等才辭辯富,弘微每以約言服之,混特所敬貴,號約微子,義熙八年,混以劉毅黨見誅,妻晉陵公主以混家事委以弘微。弘微經紀生業,事若在公,一錢尺帛出入,皆有文簿。高祖受命,晉陵公主降為東鄉君,聽還謝氏。自混亡,至是九載,而室宇修整,倉廩充盈,門徒業使,不異平日,田疇墾闢,有加於舊,中外姻親,道俗義舊,入門莫不嘆息,或為之涕流,感弘微之義也,*嚴正,舉止必循禮度。事繼親之黨,恭謹過常。太祖鎮*陵,弘微為文學。母憂去職,居喪以孝稱,服闋逾年,菜蔬不改。兄曜歷御史中丞,元嘉四年卒。弘微蔬食積時,哀慼過禮,服雖除,猶不啖魚肉。弘微少孤,事兄如父,兄弟友穆之至,舉世莫及也。弘微口不言人短長,而曜好臧否人物,曜每言論,弘微常以它語亂之。

九年,東鄉君薨,資財鉅萬,園宅十餘所,奴僮猶有數百人。弘微一無所取,自以私祿營葬。曰:“親戚爭財,為鄙之甚。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後,豈復見關。”十年,卒,時年四十二,上甚痛惜之,使二衛千人營畢葬事,追贈太常。  (節選自《宋書·謝弘微傳》)

10.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

A.童幼時/精神端審/時然後言/所繼叔父混名知人/見而異之/謂思曰/此兒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B. 童幼時/精神端審/時然後言所繼叔父/混名知人/見而異之/謂思曰/此兒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C. 童幼時/精神端審/時然後言所繼叔父/混名知人/見而異之/謂思曰/此兒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D. 童幼時/精神端審/時然後言/所繼叔父混名知人/見而異之/謂思曰/此兒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11.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  )

A.以字行,是指在古代社會生活中,某人的字得以通行使用,他的名反而不常用。

B. 姻親,指由於婚姻關係結成的親戚,它與血親有同有異,只是血親中的一部分。

C. 母憂是指母親的喪事,古代官員遭逢父母去世時,按照規定需要離職居家守喪。

D.私祿中的“祿”指俸祿,即古代官員的薪水,這裡強調未用東鄉君家錢財營葬。

1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

A. 弘微出繼從叔,一心只愛讀書。他是陳郡陽夏人,從叔謝峻將他作為後嗣。新家比原來家庭富有,但他只是接受數千卷書籍,其餘財物全不留意。

B.弘微簡言服眾,此舉受到重視,他參與*,常與子弟們詩文唱和,住在烏衣巷,稱為烏衣之遊;又極有文才口才,收到叔父謝混賞識,稱為微子。

C.弘微為人審慎,治業井井有條。謝混去世以後,他掌管產業,猶如替公家辦事,賬目分明;九年以後,多個方面得到很大發展,人們見後無不感嘆。

D.弘微事兄如父,臨財清正廉潔。他對謝曜感情極深,謝曜去世,他哀慼過禮,除孝後仍不食葷腥。東鄉君死,留下鉅萬資財、園宅,他一無所取。

13.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8分)

(1)*嚴正,舉止必循禮度,事繼親之黨,恭謹過常。

(2)而曜好臧否人物,曜每言論,弘微常以它語亂之。

【回答】

10.【*】D     11.【*】B  “它與血親有同有異,只是血親中的一部分”說法錯誤。   12.【*】B    住在烏衣巷的不是謝弘微而是謝混。

13.【*】 (1)弘微*情嚴肅正直,舉止必定遵循禮節法度,侍奉繼家的親戚,恭敬謹慎超過常禮。 (2)而謝曜喜歡評價(褒貶)別人,他每次發表言論,弘微常常用其他的話打亂他的話。

譯文: 謝弘微,是陳郡陽夏人。父親叫謝思,任武昌太守。堂叔謝峻是司空謝琰的第二個兒子。謝峻自己無子,就以謝弘微為繼子,謝弘微本名密,因為觸犯了繼母的名諱,所以就用字代名。

謝弘微孩童時期,風采充溢,但卻端莊謹慎,遇上適當的時機才説話,他繼父的弟弟謝混有知人之名,見到謝弘微,認為他不同於尋常之人,謝混對謝思説:“這個孩子深沉早慧,將成為才行出眾之人,有這樣的兒子,滿足了。”謝弘微自己家裡一向貧寒,而繼父産業卻很豐盈,他卻只承繼接受了繼父的幾千卷書而已,遺產俸祿,一概不加過問。

    謝混的風格高尚峻潔,很少同人交往。只同他的族子謝靈運、謝瞻、謝翟、謝弘微等人因賞析文義而聚會,曾經一同遊宴歇息,居住在烏衣巷,所以稱之為烏衣之遊。謝瞻等人才氣橫溢,機智善辯,文辭流暢,謝弘微每每以簡約的言語使眾人信服,謝混特別敬重他這一點,稱他為微子。義熙八年,謝混因為是劉毅的同黨被誅,公主便把謝混家事託付給謝弘微。謝弘微為謝混家經營生計,管理產業,辦事如同在官府辦公一般,一枚錢一尺帛收入支出,都有賬冊記載。謝弘微調任通直郎。高祖登上帝位之後,晉陵公主降為東鄉君,因為謝混在前一朝代獲罪,東鄉君節義可嘉,高祖允許她迴歸謝氏。從謝混死,到這時已有九年,但謝混家屋宇整齊,倉廩充盈,僕人聽從使喚,各有所業,和平常沒有什麼不同,田地的開墾種植,比原來更有增加。本族外姓的親戚,朋友故舊,凡是來看東鄉君迴歸的人,進門見到這麼齊整的家境,沒有誰不感慨嘆息,甚至有人為之流淚,深為謝弘微的德義所感動。謝弘微生*謹嚴端方,舉止必定遵循禮度,事奉繼父的親族,恭敬小心,超過常人。太祖鎮守*陵,以謝弘微為宜都王文學。謝弘微因為母親去世離職,居喪期間以孝道著稱,除服後超過一年,仍舊素食不變。謝弘微的兄長謝曜歷任御史中丞,元嘉四年去世。謝弘微為他多時吃素食,哀慼超過常禮,雖然服喪期滿,還是不吃魚肉。謝弘微從小失去父母,事奉兄長如同事奉父親,兄弟之間非常友愛和睦,當代沒有人能夠趕得上。謝弘微口中從不説別人壞話,而謝曜則喜歡評議人物,每當謝曜在言談中涉及別人時,謝弘微就常用別的話題岔開。

    元嘉九年,東鄉君薨,留下資財非常多,園宅十餘所,奴僕尚有數百人,而謝弘微一無所取,自己以私人官俸營辦東鄉君喪事。謝弘微説:“親戚之間爭奪財產,可算是最為鄙賤之事,現在財產多則分用,少則共用,不至於睏乏就行了,身死之後,哪裡還去管它。”元嘉十年去世,死時四十二歲。謝弘微死,皇上十分痛惜,派二衛千人營辦喪事,一直到葬事完畢。朝廷追贈謝弘微為太常。

知識點:人物傳記類

題型:文言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