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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對1978年憲法進行了兩次部分修改,1979年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按小平同志批示的原則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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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詳情: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對1978年憲法進行了兩次部分修改,1979年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按小平同志批示的原則修...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對1978年憲法進行了兩次部分修改,1979年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按小平同志批示的原則修改了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等,1980年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宣佈取消1978年憲法中關於公民有“四大”(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權利的規定,由此可見當時(   ) A.1978年憲法迭經修改已臻完善             B.憲法至高地位得到真正確立 C.憲法為核心的法律體系已建立              D.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亟待加強

【回答】

【*】D

【考查方向】本題旨在考查新時期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發展

【解析】本題考查對材料資訊的準確分析和理解能力。根據材料1979年和1980年接連對1978年憲法進行了修改,由此可見,原有憲法有很多亟待加強的必要,故D項符合題意;A項不符合史實;BC兩項從建國以後就已經確立。故選:D。

知識點:現代*的*建設與祖國統一

題型: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