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文屋

位置:首頁 > 造句 > 

“無權代理”造句,怎麼用無權代理造句

造句2.61W

代理、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是民法學“代理”這一範疇中的三個重要法律現象。

表見代理雖發生有權代理的效果,但將其歸為有權代理卻有諸多弊端,將其認定為無權代理則更具有合理*。

通過對錶見代理*質的探討,本文認為表見代理屬於一種特殊的無權代理形態。

無權代理造句

無權代理發生何種法律效果 ,要區分不同情形而定。無權代理包括狹義的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

表見代理在*質上與無權代理和有權代理有著明顯的差別,應屬於一種*型別的代理。

狹義無權代理中的追認權、催告權和撤回權在立法規定上都存在不少缺陷,需要對它們進行完善,狹義無權代理人對本人和第三人的責任也有所不同。

廣義的無權代理制度包括狹義的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這裡所說的無權代理就是指狹義無權代理

代理是“代理的完全形式,無權代理是“代理”的缺陷形式,表見代理是“無權代理”的變異形式。

狹義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兩者之間,既有聯絡也有區別。

標籤:代理 無權 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