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文屋

位置:首頁 > 造句 > 

“上訴理由”造句,怎麼用上訴理由造句

造句3.12W

陳希同的上訴理由及二審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不能成立,不予採納。

上訴理由造句

上訴人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並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的終審裁定。

標籤:上訴 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