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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權利”造句,怎麼用人身權利造句

造句3W

公民的人身權利是不可侵犯的。

第五十二條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合法權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破產法應在破產中及破產後對破產者的財產及人身權利加以限制,最終利用“復權制度”恢復。

他們剝奪了我的尊嚴,讓我沒有一絲一毫的人身權利

日方在*海域非法抓扣中方漁民漁船,嚴重侵犯了*領土*和*公民的人身權利

無論貧窮還是富裕,生命尊嚴不可侮;無論*還是百姓人身權利不可欺;無論名人還是草根,言論自由不可阻。世界*日,讓我們擁有平等,擁有*!

**犯罪是一類嚴重侵犯人身權利的刑事犯罪,現行刑法作了明文規定。

站出來為任何人身權利受侵犯的個人說話,理應是高校給每位入學新生上的第一堂公民課。

但是,遺憾的是,對於這樣一個最基本的人身權利,在我國民事立法中卻沒有加以規定。

為了鼓勵公民同嚴重的*犯罪分子作鬥爭,更好地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同時便於司法實踐,新刑法在第20條第3款確立了特殊防衛。

他的罪刑法定思想以保護人身權利、廢除封建*為宗旨,以反對比附援引、排斥律外科刑、平等適用為思想核心,以罪刑相適應、廢除酷刑、明刑弼教為司法主張。

人身權利造句

撕毀人身權利文書嗎?

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和自由。

這種賠償從目前的法律規定看,主要針對侵害人身權利中的名譽權、隱私權等較小的一個範圍。

亞伯拉罕·林肯廢除了人身權利法(該法令反對非法監禁)。

日方的行徑嚴重侵犯了*領土*和*公民的人身權利,中方當然有權要求日方作出道歉和賠償。

搶劫罪作為一種嚴重侵犯人身權利及財產權利的*型犯罪,在司法實踐中,常見多發,且情形相當複雜。

作為曾經的關閉關塔迪納莫基地的支持者,近期他批評最高法院竟敢提出要保護囚犯的人身權利

姓名權是公民的一項重要的人身權利

日方在*海域非法抓扣中方漁民漁船,嚴重侵犯了*領土*和*公民的人身權利。公民的人身權利是不可侵犯的。

站出來為任何人身權利受侵犯的個人說話,理應是高校給每位入學新生上的第一堂公民課。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權利罪。

保護未成年人、老年人及殘疾婦女的特殊利益,打擊*侵害、拐賣婦女和*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確保婦女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

婦女*權利是婦女一項基本人身權利,不能以任何形式轉由他人支配和行使,包括其丈夫。

還有更大的受騷擾、攻擊以及造成各種人身權利的喪失與限制,數不勝數!

標籤:人身權利 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