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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言文閱讀(19分)    樑曾,字貢父,燕人。至元十年,用累考及格,授雲南諸路行省都事。十五年,轉同知...

練習題2.58W

問題詳情:

(一)文言文閱讀(19分)    樑曾,字貢父,燕人。至元十年,用累考及格,授雲南諸路行省都事。十五年,轉同知...

(一)文言文閱讀(19分)

     樑曾,字貢父,燕人。至元十年,用累考及格,授雲南諸路行省都事。十五年,轉同知廣南西道左右兩*宣撫司事。明年,除知南陽府。南陽在宋末為邊鄙,桑柘未成,而歲賦絲,民甚苦之。曾請折輸布,民便之。

     三十年正月,至安南。其國有三門:中曰陽明,左曰日新,右曰云會。陪臣郊迎,將由日新門入。曾大怒曰:“奉詔不由中門,是我辱君命也。”即回館既而請開雲會門入曾復執不可始自陽明門迎詔入又責日燇親出迎詔且講新朝尚右之禮以書往復者三次具宣佈天子威德而風其君入朝,世子陳日燇大感服。三月,令其國相陶子奇等從曾詣闕請罪,並上萬壽頌、金冊表章、方物,而以黃金器*奇物遺曾為贐,曾不受,以還諸陶子奇。八月,還京師,入見,進所與陳日燇往復議事書。帝大悅,解衣賜之,右丞阿里意不然,帝怒曰:"樑曾兩使外國,以口舌息兵戈,爾何敢爾!"或讒曾受安南賂者,帝以問曾,曾對曰:"安南以黃金器*奇物遺臣,臣不受,以屬陶子奇矣。"仍乘傳之任淮安。到官,興學校,厲風俗,河南行省事有疑者,皆委曾議之。

     大德元年,除杭州路總管。請禁莫夜鞫囚、遊街、酷刑,朝廷是之,著為令。四年,丁內艱。先是,丁憂之制未行,曾上言請如禮。七年,除潭州路總管,以未終制,不赴。尋召還京,辭以母喪未葬,扶柩北歸。四年,以疾辭歸,敕賜*物,存問備至。延佑元年,還至汴梁,以病不復職,寓居淮南,杜門不通賓客,惟日以書史自娛。至治二年卒,年八十一。

                                                      (節選自《元史》)

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即回館/既而請開雲會門入/曾復執不可/始自陽明門迎詔入/又責日燇親出迎詔/且講新朝尚右之禮/以書往復者/三次具宣佈天子威德/而風其君入朝/

    B.即回館/既而請開雲會門入/曾復執不可/始自陽明門迎詔入/又責日燇親出迎詔/且講新朝尚右之禮/以書往復者三次/具宣佈天子威德/而風其君入朝/

    C.即回館/既而請開雲會門入/曾復執不可/始自陽明門迎詔入/又責日燇親出迎詔/且講新朝尚右之禮/以書往復者三次/具宣佈天子威德/而風其君入朝/

    D.即回館/既而請開雲會門/入曾復執不可/始自陽明門迎詔入/又責日燇親出迎詔/且講新朝尚右之禮/以書往復者/三次具宣佈天子威德/而風其君入朝/

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路”,宋金元時代行政區劃名,是仿唐代的“道”制而設定,“道”和“路”,最初都是監察區,後轉化為行政區。

    B.“丁內艱”,意為遭逢母喪事。古代封建社會官員父母去世,官員必須停職,回家守制,又稱“丁憂”,是傳統的道德禮制。

    C.“闕”,本意是皇宮前面的望樓,“城闕輔三秦”中的“城闕”即指帝都長安,“詣闕”,指奔赴朝廷、皇宮、或都城。

    D.國相,管王國內外的各種事宜,包括外交等。其職權相當於郡之太守,均由朝廷任命。王國之下,也有轄縣及侯國者,侯國也設相,其職權與縣令相當。

下列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樑曾擅長外交,成績卓著。他兩次出使安南,堅持原則,注重禮節,取得了外交的勝利。

    B.樑曾事君忠勤,深得信任。皇帝為表彰其出使安南之功,解衣賜之,這引發了阿里的不滿,皇帝也認為樑曾只是以口舌之利,大膽妄為。

    C.樑曾為官清廉,不貪錢財。安南送給樑曾許多貴重禮物,樑曾拒不接受,這讓他後來得以在皇帝面前坦然應對說他接受安南財物的讒言。

    D.樑曾恪守禮制,不肯苟且。樑曾出使安南,堅持要從中門入城;他還建議按照禮制施行居喪制度,他自己因服喪未滿,拒絕到潭州赴任。

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南陽在宋末為邊鄙,桑柘未成,而歲賦絲,民甚苦之。

 (2)請禁莫夜鞫囚、遊街、酷刑,朝廷是之,著為令。

【回答】

10.C(即回館,既而請開雲會門入,曾復執不可,始自陽明門迎詔入。又責日燇親出迎詔,且講新朝尚右之禮。以書往復者三次,具宣佈天子威德,而風其君入朝。)

11.D(相國主要管理國內的民事。)

12.B(皇帝怒斥了阿里,肯定了樑曾的功勞)

13.(1)南陽在宋末屬邊疆地區,桑柘樹尚未長成,而每年(這時候就)要徵收蠶絲,百姓為此感到很困苦。

(邊鄙,邊疆地區;歲,每年;賦:徵收;苦,感到困苦、痛苦。每點1分,句意1分。共5分。)  

(2)(他)上奏請求禁止夜間審訊囚犯、遊街、酷刑,朝廷認為他的建議是對的,(就)寫成法令。

(補出主語,莫:通“暮”,夜晚;鞫,審問;是,認為正確;著,寫。每點1分,共5分。)

【參考譯文】

樑曾字貢父,燕人。至元十年因考核及格而授雲南諸路行省都事。十五年,轉任同知廣南西道左右兩*宣撫司事。第二年被授予南陽府知府。南陽在宋末屬邊疆地區,桑柘樹尚未長成,而每年(這時候就)要徵收蠶絲,百姓為此感到很困苦。樑曾請求折算成布匹來交納,百姓認為這樣很方便。

三十年正月樑曾到達安南。其國都有三座門,中間的叫陽明門,左邊的叫日新門,右邊的叫雲會門。陪臣在郊外迎接樑曾等人,將從進日新門進入。樑曾特別生氣地說:“奉皇帝命令而來,不從中門進入,這是我有辱君命。”立即回到驛館。不久,該國又開啟雲會門請樑曾進去,樑曾又堅持不進,後來才從陽明門迎詔進城。樑曾要求陳日燇親自出來迎詔,講明元朝重右的禮節。用書信的形式和陳日燇多次交流,詳細地宣佈天子的威德,勸告他們的國君入朝。世子陳日燇深為感動佩服。三月,讓安南國相陶子奇等隨樑曾到朝廷請罪。並獻上萬壽頌、金冊表章、土產,還拿黃金、器物、絲綢、珍奇物品,送給樑曾作為禮物,樑曾拒不接受,將原物交還陶子奇。八月回京師入宮見帝,獻上與陳日燇往來議事的記載。皇帝非常高興,解下自己的衣服賜給他,右丞相阿里認為這樣不對,皇帝生氣地說:“樑曾兩次出使外國,用言辭平息了戰爭,你怎麼敢這樣呢?”有人進讒言說樑曾接受安南賄賂,皇帝用這件事來詢問樑曾,曾回答說:“安南把黃金、器物、絲綢、珍奇物品贈送給我,我沒接受,還給陶子奇了。”他於是乘驛站的車馬趕回淮安上任。他到任後在淮安興辦學校,整肅風俗,河南行省有疑難的事,都委託曾商議。

大德元年,(樑曾)被授予杭州路總管,(他)上奏請求禁止夜間審訊囚犯、遊街、酷刑,朝廷認為他的建議是對的,寫成法令。四年,母親去世,歸家守孝。在這之前,守孝的制度沒有施行,他上奏按禮實施守孝制度。七年授潭州路總管,因服喪期未滿沒赴任。不久召回京師,因為母親靈柩尚未下葬而推辭,扶靈柩北上。四年因病辭官歸鄉,皇帝下令賞賜*物,慰問關懷很周到。延祐元年,回至汴梁,因病不再復職,居住在淮南,閉門不與賓客交往,每天以讀書史為樂。至治二年逝世,享年八十一歲。

知識點:人物傳記類

題型:文言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