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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劉邦一入關中就宣佈廢除秦朝苛政,與民約法三章。惠帝四年,“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挾書令》。高後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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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詳情:

材料一 劉邦一入關中就宣佈廢除秦朝苛政,與民約法三章。惠帝四年,“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挾書令》。高後五年,“...

材料一  劉邦一入關中就宣佈廢除秦朝苛政,與民約法三章。惠帝四年,“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挾書令》。高後五年,“馳商賈之律”。文帝五年,“除盜鑄錢令”,十三年,“除肉刑法”、“除田之租賦”。漢初蕭何在秦律的基礎上增刪修訂成《九章律》。另外漢朝的法律有律、令、科、比等各種形式,律是已經成文的東西,如《九章律》以及漢武帝時期的六十篇等。而令則主要是皇帝的詔令,它的法律效力高於律。漢宣帝時,廷尉杜周辦案,“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意指為獄”。別人指責他時,他理直氣壯地回答:“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出為律,後主所是疏為令。當時之是,何古之法乎?”

——摘編自車佐賢《從出土簡牘看秦漢法律制度的繼承和發展》

材料二  1904年,清廷設立了修訂法律館,開始刪改舊律,訂定新律。其中,《欽定大清刑律》的修訂,立法耗時最久,爭議*最大。以張之洞等人為代表的禮教派認為修訂新律應“渾道德與法律為一體”,尤不應偏離*數千年相傳的“禮教民情”。沈家本等人主張大力引進西方近代法律理論與制度,運用西方國家的“通行法理”,主張徹底改革*舊有的法律體系,被稱為法理派。經過激烈的爭論,新律引進了資產階級法律原則、制度,建立起了近代法律體系,《欽定大清刑律》主張尊卑、良賤、男女在法律上平等。同時,在禮教派堅持下,禮教在新律中也得以體現。這場禮法之爭總體上以法理派的勝利而告終

——摘編自肖明明《清末“禮法之爭”與法律文化認同》

(1)根據材料一併結合所學知識,概括漢初統治階級的法律思想,並分析其原因。

(2)根據材料二,比較清末修律過程中論爭雙方法律思想的不同之處。結合所學知識,簡要評析這場“禮法之爭”。

【回答】

(1)思想:法令由一統(強化君*威);約法省刑(減輕刑罰);與民休息;因時而治(令高於律)。

影響:有利於漢初社會穩定;維護君主**;推動經濟發展和“文景之治”局面的出現。

(2)不同:禮教派立足於傳統的儒家倫理思想引進西方法制,實行漸進式法律改革;法理派則主張全盤西化,對舊有的法律體系進行徹底的改造。

評析:清*面對內憂外患,試圖通過仿效西方法制,實行變法以挽救統治危機。“禮法之爭”實質上是中西文化碰撞過程中的法律理念的衝突(體現了中西法律文化傳統的正面衝突)。其結果是傳播西方近代法律思想,建立起近代法律體系,*法律在中西融合的軌道上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解析】

(1)根據“廢除秦朝苛政”、“馳商賈之律”、“除肉刑法”、“除田之租賦”等內容可知體現了漢代法律減輕刑罰和與民休息的特點。根據“令則主要是皇帝的詔令,它的法律效力高於律”可知體現了漢代法律強化君*威、令高於律的特點。再結合所學知識從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等方面回答其影響。

(2)根據“‘渾道德與法律為一體’,尤不應偏離*數千年相傳的‘禮教民情’”可知禮教派立足於傳統的儒家倫理思想引進西方法制,實行漸進式法律改革;根據“主張大力引進西方近代法律理論與制度,運用西方國家的‘通行法理’,主張徹底改革*舊有的法律體系”可知法理派主張全盤西化,對舊有的法律體系進行徹底的改造。“禮法之爭”體現了禮教派與法理派在思想觀念上的分歧,在當時內憂外患,民族危機嚴重的背景下,“禮法之爭”實際上體現了中西法律文化傳統的正面衝突,結果是迎合時代發展潮流法理派全盤西化,對舊有的法律體系進行徹底的改造。

知識點:清末新政

題型:綜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