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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屍之死》經典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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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打從出生開始,每天都會死一點。頭髮每天會掉六十根。光是吃飯,讓食物從腸壁通過,就有七百億個細胞被帶走。三十歲過後,神經細胞一年平均會減少百分之一。除此之外,日復一日的憎恨、生氣、傷心,甚至是愛,都會耗損我們的身體。而細胞更因有害的化學物質遭到破壞。雖說人體的細胞有六十兆之多,但每二十四個小時,就會有滿滿一碗的細胞死亡、消失。

《活屍之死》經典語錄

話說,要馴服自己的死亡、成為它的主宰,首先必須死在自己家中最喜歡的房間裡面。醫院可不行,呆在那種地方,等於是把死交付在別人手上。因為對醫生還有護士來說,用科學方面延續人的生命,要比有尊嚴的死亡來得更重要。在被硬戴上氧氣罩、自己什麼時候會死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哪有可能發表什麼感*的辭世宣言?

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是人生這齣戲的主角。即使人際關係上習慣當配角的人,在自己的內心世界裡也經常是主角。做主角的人儘管經歷千*萬苦,都會認為到最後總會有個好結局,不可能發生戲演到一半就死掉的蠢事。人類都是抱持著這樣的想法活過來的。然而,這真是大錯特錯。主角很有可能在中途死掉,從舞臺上摔下來。 主角已經死掉的戲要怎麼演下去呢?

在這宇宙裡,擁有生命才是不自然、才是違反平衡的。是的,大家都知道這件事。因此為了達到自然地平衡狀態,只要是人都會有求死的本能。剩下的,就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所謂的美……就是死亡本身。

不管願不願意,死亡的*影遲早會滲出我們的肉體,但蘊藏在心中的邪惡卻不會顯露在外表上。看似聖賢的人其實卻是無可救*的罪犯,這種例子比比皆是。雖然曾有哲學家說過“身體是靈魂的監牢”,但對邪惡來說,身體確是最安全的藏身之所。

沒錯。人類在思考“永恆”這件事的時候,都只想到狹隘的個體的死亡,那是不對的。首先,我們可以從個體生命能否永存這點開始思索起,如果個體能夠獲得永恆生命的話,那會怎麼樣?地球會被這些傲慢的個體擠爆,到最後物種一定正在滅亡吧?因為有個體的死,物種——人類才有可能永遠存續下去。

你看看自然界,想想整個宇宙,是有生命的東西多,還是無生命的東西多?天地之間,比起不斷重複吸收、排洩、繁殖這些動作的有機物,純粹是物質並保有平衡狀態的無機物要自然、美麗多了。比起玫瑰*的臉頰,石頭所散發出的*冷光澤更吸引我……

人為地方法使屍體復活,終究只是一場空。讓腦筋不太清楚的家屬高興一下,兩、三個禮拜後還不是一樣會爛掉?遺體儲存這種技術,只對臭皮囊有用。做得再美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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